湖南恒岳重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
湖南恒岳重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
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
咨询单位:湖南中瑞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编制时间:2021年5月10日
本报告主体核算了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,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报告主体基本信息
报告主体名称 |
湖南恒岳重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|
单 位 性 质 |
民营制 |
报 告 年 度 |
2020年 |
所 属 行 业 |
通用设备制造业 |
法 人 代 表 |
罗文斌 |
二、温室气体排放
(一)核算边界
本报告核算了生产系统(两个生产车间)、辅助系统(变配电站、污水处理站、仓库、质量保证系统)、附属系统等三大部分。
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:
1、企业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;
2、企业外购蒸汽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;
3、废水厌氧处理过程未回收甲烷排放。
(二)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
2020年度消耗电力190.0297万度,取华中区域电网平均CO2用电排放因子0.8587 tCO2/MWh,经核算电力消费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境碳排放约为1632tCO2。
E电=1900.297Mwh×0.8587tco2/Mwh=1632tco2
(三)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
2020年度排放废水12741吨,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数据,进口总排口化学需氧量183mg/L,MCF(甲烷修正因子)Bo采用缺省值0.25kg甲烷、kgCOD,MCF参考指南推荐值0.7,GWPCH4甲烷的全球变暖趋势值21,经核算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约为59tCO2。
ECH4=12741×183×10-3×0.25×0.7=408kg
E水=ECH4×GWPCH4×10-3=408×21×10-3=8.568tco2
(五)温室气体总排放量
本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(E)等于核算边界内的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量(E电)、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量(E水)量之和,总量为1641 tCO2。
E=E电+E水=1632tco2+8.568tco2=1641 tCO2
三、数据来源说明
1、外购电力数据和、外购蒸汽数据、废水排放数据来源于企业与相关单位结算数据;
2、废水化学需氧量数据来第三方(源于景倡源检测有限公司)检测报告;
3、各类排放因子按相关标准部门公布数据选取。